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差旅管理制度
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目的
为规范公司员工差旅行为,合理控制差旅费用,特制定本制度。
第二条 适用范围
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的因公出差活动。
第二章 差旅标准
第三条 交通标准
| 职级 | 交通方式 | 标准 |
|---|---|---|
| 总经理 | 飞机商务舱/高铁一等座 | 据实报销 |
| 部门经理 | 飞机经济舱/高铁二等座 | 据实报销 |
| 普通员工 | 高铁二等座/长途汽车 | 据实报销 |
第四条 住宿标准
| 城市类别 | 部门经理 | 普通员工 |
|---|---|---|
| 一线城市(北上广深) | 500 元/晚 | 350 元/晚 |
| 省会城市 | 400 元/晚 | 300 元/晚 |
| 其他城市 | 300 元/晚 | 200 元/晚 |
第五条 伙食补助
- 一线城市:100 元/天
- 其他城市:80 元/天
第三章 报销流程
第六条 报销步骤
- 出差前填写《出差申请单》,经部门经理审批
- 出差期间保留所有发票和行程单
- 出差后 5 个工作日内填写《差旅报销单》
- 附上发票、行程单等原始凭证
- 部门经理审核签字
- 财务部复核
- 总经理审批(金额超过 5000 元)
- 财务部打款
第七条 注意事项
- 报销金额超出标准部分由个人承担
- 未按规定提交发票的不予报销
- 出差申请未提前审批的,费用自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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